2025-03-28 人阅读
近日,吉林省民政厅印发了《吉林省“僵尸型”社会组织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指引》,从制度层面固化了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常态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吉林省在认真梳理近几年地域性“僵尸型”社会组织的行业分布、内部治理结构、专兼职人员特点等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制定了《吉林省“僵尸型”社会组织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指引》。在操作过程中,不搞“一刀切”,本着整改一批、激活一批、注销一批、撤销一批的原则,坚持做到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及时有效。该工作指引共五章15条,将“僵尸型”社会组织的五种类型细化分解为14种情形,并相应制作了8个参考范本,为基层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常态化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制度遵循。近叁年来,吉林省已累计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1981家,实现了“应清速清、应清尽清”。
来源:吉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