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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建好管好用好,谱写福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新篇

2024-12-20     人阅读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福建社会组织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目标,统筹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引导社会组织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助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这五年,是福建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五年,更是福建省社会组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五年。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为公司减负、社会组织宣传等多项工作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社会组织登记、执法、参与乡村振兴、闽台交流、党建等多项经验向全国推广,2022年以来连年在民政部重点工作评估中名列前茅;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党支部获评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直机关“达标创星”示范党支部。管好用好社会组织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作用有效彰显。

党建引领,确保正确方向

认真履行社会组织党建协同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报工作、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六同步”,推动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两纳入”,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年报中对应建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对不符合党建工作要求的落实整改;评估中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权重,省级层面明确4础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应建立党组织。

推进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进一步扩大党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

服务大局,彰显积极作为

把握社会组织工作与国家战略、发展形势、群众需求的切入点,引导社会组织着眼自身资源禀赋和专业特长,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国际交流,拓展新赛道,指导相关社会组织接待哥伦比亚国际合作基层工作者培训班、撒哈拉以南非洲英语国家人权专家培训班等4批次参访交流,助力提升我省社会组织国际影响力。

着力闽台交流,以“叁率先”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两岸融合发展迈出更大步伐,率先批准成立服务海峡事务的社会组织,全省有177家社会组织名称包含“海峡”“两岸”“海峡两岸”;率先鼓励台胞加入我省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在闽台湾科技人员可担任社团理事及以上职务;率先在全省试点台胞担任法定代表人,已有22名台胞在全省各级社会组织中担任法定代表人。

着力乡村振兴,会同省乡村振兴局出台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文件,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平台,举办两届公益创投大赛示范引领全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两届大赛共吸引参赛项目328个、投入资金约8800多万元、受益群众超40万。叁明市民政局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中突出精准匹配、需求导向、多元模式,探索形成产业带动型、科技兴村型、电商致富型等帮扶模式。

着力疫情防控,引导社会组织为疫情防控“出钱出力出主意”,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社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中捐款捐物达15亿元。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为会员公司减费2亿多元,惠及会员公司2.6万家。

依法管好,促进健康有序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注重在管好上下功夫,着力多元化监管、精细化监管、专业化监管,努力实现发展与安全有机统一。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综合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率先试行社会组织年报制度改革,实现省、市、县叁级全覆盖,打好系统开发、数据完善、服务优化、结果适用“组合拳”,形成年报前、年报中、年报后“闭环”,实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效率提高、效能提升、效益提增“多赢”。

强化常态化监管,用好双随机抽查、财务抽查审计、信用信息管理、行政处罚等抓手,促进依法依规运行。

持续出清“僵尸型”社会组织,推进无效、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近年来全省共出清“僵尸型”社会组织8000多家。福州市民政局工作成效较为显着,出清“僵尸型”社会组织2400多家。

保持对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高压态势,全省共摸排核查线索276条,公布6批53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并均依法处置。

注重数字赋能,完善社会组织系统功能,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闽政通”、政务服务“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数据质量精准度提升,以信息化提升社会组织管理质效。

供给政策,强化发展支撑

聚焦破解堵点难点,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推出一批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护航社会组织行稳致远。

会同省委两新工委出台《对于进一步促进省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措施》,强调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并明确相关措施,破解社会组织工作中难点问题。

会同教育、文旅、科技、体育等部门分别制定相关门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持续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出台《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明确换届选举机构、会员资格与会员代表名额的确定、候选人产生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操作。

出台《对于推进福建省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党建引领、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

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出台《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换届、注销工作规程(试行)》,让群众办理相关事项“看了就明白,拿来就可用”。

联合省工商联出台《福建省异地商会管理办法》,理顺并解决异地商会名称不够规范、层级不够匹配等问题。

全省107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发挥培优固本作用,社会组织孵化课题成果获民政部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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