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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集中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谈话提醒活动

2024-10-25     人阅读


为进一步督促指导2023年度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认识问题、把握要求、推进整改,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分叁批次集中召开部分全省性社会组织谈话提醒会。??

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情况,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针对年检发现的党建工作、内部治理、日常运行、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年检结果运用。

会议指出,集中谈话提醒是落实《全省性社会组织谈话提醒制度》的具体体现,主要目的是通报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公司单位、基金会2023年度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形,督促指导相关社会组织按时落实整改,切实推动社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内部治理、发挥有效作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把握“两点要求”,适应社会组织发展新形势。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坚持“重引导、严审批、建规制、强监管、促规范、保安全”,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作用发挥,推动社会组织加强自我管理、主动接受监督。要树立“两种意识”,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人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的规定对外开展活动,着力建立健全法人治理体系特别是加强理事会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涉企收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对外开展活动和对内完善治理能力水平。要守住“两条红线”,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风险。要严守意识形态红线和“非营利性”红线,坚决防止被境外敌对势力策反利用进行渗透活动,坚决防止少数人打着各种旗号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坚决防止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活动,始终保持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的基本属性不变。要通过“两个加强”,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履职能力。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章程》、《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及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参考文本》等文件精神,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注意对人、财、物、项目、活动等事务的把控,积极参加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头雁”行动培训、秘书长轮训和大讲堂等活动,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有关社会组织要以此次谈话提醒为契机,全面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业务活动。要按照《责令整改通知书》的要求逐项整改,对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事项,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于未按照要求参加谈话提醒的社会组织,民政厅将予以通报。

部分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2023年度检查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按照《全省性社会组织谈话提醒制度》要求,现场签订了《整改承诺书》。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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