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I果冻制作厂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北京市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得留作业

2022-07-18     人阅读

北京市教委近日印发《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明确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不得留作业。

https://chinanpo.mca.gov.cn/news/img/3501/1657845099770.png

《手册》所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经民政部门登记,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线上线下道德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的非营利性机构。

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及寒暑假

在培训时间上,《手册》明确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线下培训应在20:30 前结束,线上培训应在21:00 前结束。线下培训每节课不超过45分钟;线上培训每节课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 内容不得超标超前

对于培训材料,《手册》要求,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不得留作业。

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

《手册》还明确,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无任教资格不得开课或进行招生宣传。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同时,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

来源:新华社


返回首页
扫二维码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