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在登记管理中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印发《对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推进党建工作开展,切实做到“六同步”“叁纳入”“一共享”,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六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开展
成立登记时同步推进党组织组建。各社会力量提交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时,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应党建工作机构指导下,向登记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凡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在社会组织成立时同步成立党组织。
等级评估时同步评估党建工作。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并将党建工作分值由原来的30分提高到50分。设定一票否决条件,凡不重视党建工作、党组织应建未建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的社会组织,评估时不得评为4础以上等级;党建工作考核不及格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时不能评定为3础以上等级。
年检(年报)和工作抽查时同步检查(报送)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慈善组织年度报告或社会组织抽查工作中,登记机关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作为检查和年报内容,社会组织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供上一年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时,同步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纳入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的内容。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务知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做到党务、业务双提升。
在评优评先时,同步对社会组织党建先进评选表彰,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一并考虑、一并安排,同步评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的先进。
部署安排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时,同步部署安排脱钩后党建工作。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时,要加强与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做好脱钩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安排,做到脱钩改革与脱钩后党建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要求,防止因为脱钩造成党建工作的脱钩脱管。
“叁纳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开展
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指标体系;把区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区县民政局的工作考核内容;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全面纳入社会组织章程。
“一共享”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深入
凡是涉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情况和信息,要及时向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联系和通报,实行信息共享。要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等管理制度。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要征求同级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机构的意见。要建立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令撤换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许显昌)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