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9 人阅读
现场考察日程及相关安排:
序号 | 时 间 | 内 容 | 参加人员 |
1 | 8:50-9:00 | 预备会议 评估机构在现场评估前召开内部会议,明确分工、强调纪律,签署《评估专家公正性声明》。 | 评估机构 评估专家组 |
2 | 9:00-9:30 | 首次会议 1.评估机构宣读《评估机构公正性声明》; 2.评估专家组组长介绍评估组成员、分工及现场评估程序; 3.评估单位介绍相关人员、单位基本情况(突出工作亮点,时间控制20分钟内)。 | 评估机构 评估专家组 评估单位 |
3 | 9:30-15:30 | 分组评估 评估专家分成基础条件(内部治理)、财务管理、工作绩效叁个小组(每组不少于两人),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并形成小组评估意见。 评估单位相关准备工作: 1.确定叁个小组相关对接人员; 2.按照“评估指标”和“现场评估材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 | 评估机构 评估专家组 评估单位 |
4 | 15:30-16:00 | 集体合议 评估专家组集体讨论各小组评估意见,确定反馈内容。集体合议时评估单位应回避。 | 评估机构 评估专家组 |
5 | 16:00-17:00 | 末次会议 评估专家组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各小组分别反馈评估意见。对评估单位提出的异议,评估专家组当场审核处理。 评估专家组组长作简要总结。 | 评估机构 评估专家组 评估单位 |
备注:
1、评估单位应积极配合评估工作,安排有关人员在场。
2、评估单位协助安排午餐(盒饭或外卖),请勿安排桌餐,费用由评估机构支付。
3、评估单位不得以评审费、咨询费等名义向评估机构及专家支付现金、赠送有价证券(卡)、
纪念品及礼品;不得安排接送及迎送仪式(设置横幅和摆放鲜花等)。
4、评估结束后,评估单位请认真填写【现场评估满意度评价表】,反馈至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