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3 人阅读
民政部首次明确:“中华慈善奖”半数以上名额集中到扶贫济困领域
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民政部今天(2日)宣布,将组织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首次明确一半以上表彰扶贫济困,慈善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能参评。
作为我国慈善领域的政府最高奖“中华慈善奖”首次明确,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明确将50%以上的表彰名额集中到扶贫济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一级巡视员李波介绍:“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优先考虑2017至2019年期间,在扶贫济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公司奖和捐赠个人奖,优先考虑2017至2019年期间,将捐赠款物用于扶贫济困领域的捐赠公司和捐赠个人。”
“中华慈善奖”自2005年设立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共表彰了1005个单位、个人、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共设置四类奖项,分别为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公司奖、捐赠个人奖。表彰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50个。并首次明确了不授予“中华慈善奖”的叁类情形。“一是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二是填报参评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或者在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的;叁是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单位、个人,均不授予‘中华慈善奖’。”李波介绍。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