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 人阅读
为持续规范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推动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实行“阳光收费”,4月2日,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对于组织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我为公司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情况减免、降低一批收费,进一步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并于6月30日前全面推开。
《方案》要求,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基础上,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公司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公司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要在综合考虑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行业协会商会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合理确定其他各类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坚决整改会费档次超过4档、同一档次内细分不同标准、未设置会费上限以及每一档次未设置明确金额,会费标准未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等问题。
《方案》明确,9月30日前,针对抽查检查、电话调查中发现的会费标准和程序不符合要求、违规收费加重公司负担等问题,督促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制定措施,严肃整改。
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发动社会公众和有关公司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等规定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为。对先进案例进行通报表扬,对负面典型进行曝光,发挥警示效应。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