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6 人阅读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我部起草的《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登陆民政部网站(网址:飞飞飞.尘肠补.驳辞惫.肠苍),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交流互动”,进入“征求意见”栏(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征求意见”栏),随后点击《民政部对于〈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交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诲补苍驳箩颈补苍谤耻锄丑补苍驳蔼163.肠辞尘,邮件标题请注明“《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邮政编码:1007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
附件:
1.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对于《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民政部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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