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9 人阅读
广州修订印发新的基金会等级评估指标体系
2019年8月26日,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了新修订后的《广州市基金会等级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是根据《慈善法》、慈善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今年新修订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梳理总结近年来基金会等级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原制订印发的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是我国社会组织的一种主要类型。广州市自2012年开始登记管理基金会,目前,广州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共登记注册基金会74家,注册资金共计2.7955亿元,累计用于公益事业支出共1.024亿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广州市自2011年开始对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至今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已开展了20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共授予583个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其中5础级社会组织97个、4础级社会组织128个。
此次修订后的《指标体系》对原有评估指标进行了分解细化,增设叁级指标,并给予评价标准参考,更易于参评主体理解,操作性更强。有助于切实有效发挥以评促建的积极作用,推动广州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细化党建工作评估要求,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指标体系》单独将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内容,从党的组织覆盖、班子建设、党员管理、组织生活、政治引领、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综合补评价8个方面,设置35项叁级指标,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考核,有助于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是加强基金会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基金会的信息公开行为,促进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指标体系》要求基金会要建立完整的信息公开制度,并对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慈善项目有关情况,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重大事项,接受、使用捐赠、赞助等需公开的内容及公开形式进行具体限定。要求基金会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进行相关信息公开,不得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义务。
叁是明确资产增值相关要求,规范基金会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财产运用风险。
根据《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指标体系》对基金会的资产增值进行相关规定。基金会应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在确保年度慈善活动支出符合法定要求和捐赠财产及时足额拨付的前提下,可以开展投资活动,但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指标体系》在财务监督方面对上述内容进行明确限定。
《广州市基金会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共包括前置项、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发挥作用、党建工作和加分项七大部分,合计6大一级指标、33项二级指标、158项叁级指标,总分1000分(另有加分项100分),各模块环环紧扣,更具针对性、实用性,有助于引导推动广州市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引导各基金会按照《指标体系》要求,规范各项内部建设,切实发挥基金会在公益慈善领域的积极作用。
来源: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